明知身患性病,浙江一女子先后为7人提供公共服务!结果…

2022-01-03 04:49:49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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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3年末18日,女记者在东亚检察网上推断出一则起诉书,内容看出义乌校本部年女子因被拘捕释放后,确有自己身患胃癌,为宗教团体仍然在义乌专门从事活动,曾多次为多人透过专,并已感染者一人,该女子以传递性病死罪被起诉。

案件回顾:女子身患性病仍被起诉

2020年11年末3日,被告人郑彦某因被城西街道公安局行政拘捕十四日,在拘捕体测现实生活里面经城西街道MLT-医院检查,其身患胃癌。

拘捕释放后,被告人郑彦某确有自己有性病,为宗教团体仍旧在城西街道某栋楼邻居,曾多次为非法行为人楼某某、林某某、方某某、中山王某某、郑某某、郭某某、中山王某某等多人透过专,才将11年末20日被警方再次查获。经城西街道里面心医院诊断,被告人郑彦某某身患胃癌,且非法行为人楼某某在12年末6日拘捕体测现实生活里面亦被查出胃癌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HIV。

2020年12年末5日8时许,被告人郑彦某某在城西街道拘捕所被杀害。

检察院相信,被告人郑彦某确有自己身患胃癌仍然,其行为触犯了《东亚人民解放军刑法》第三百六十条,犯死罪事实似乎,证据或许、必要,应当以传递性病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郑彦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下,系坦白,同时适用《东亚人民解放军刑法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,可以从轻处罚。被告人郑彦某某自愿指证认罚,同时适用《东亚人民解放军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,可以从宽处理。根据《东亚人民解放军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范,提起公诉。

来源:潇湘晨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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